关于作废永发改字〔2021〕100号永福县广福乡广福村滨江大道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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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5月07日发表
永福县广福乡人民政府于2021年5月20日取得我局《关于永福县广福乡广福村滨江大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永发改字〔2021〕100号),项目代码:2105-450326-04-01-722804。因该项目已由县农业农村局实施并重新立项,现业主申请网上注销永福县广福乡广福村滨江大道项目,故永发改字〔2021〕100号批复同时废止。
永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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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0:56:2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