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藤市监强制〔2022〕324号
当事人: 藤县林投膳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422MA5PX7U33R
住所(住址):藤县藤州镇纯平村光主坡工业集中区(原广西京桂香料有限公司工业用地)
联系电话:157****5757 其他联系方式: /
经查,你公司采购使用不合格梧州白米醋的行为,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有关财物(详见《财物清单》 文书编号:(藤)市监强制〔2022〕3-24号)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为30日。情况复杂,需要延长强制措施期限的,本局将书面告知。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本局将书面告知。
扣押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或者损毁。
你公司可以对本行政强制措施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藤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藤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林斗华、周莹滢 联系电话: 2475100 联系地址: 藤县藤州镇天乐南街117号
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