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卫生局等部门全力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区安监局 一是加强重点行业监管。责令4家非煤矿山企业停产整顿,对37家危化品企业下达整改指令书,指导危化品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落实防火、防爆、防水、防潮、防雷等各项安全措施,防止灾害事故发生。 二是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指导高危行业企业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70余家企业开展汛期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高企业汛期安全防范能力。三是强化制度落实。建立完善汛情、险情报告制度,认真落实24小时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准备。
区卫生局 一是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全区医疗机构门诊、病房、高压氧舱等重点部位和放射源、化学危险品等易燃、易爆物品存储管理,认真检修用电设备和线路、避雷设施、静电接地设施、排水设施、房屋及大型设备,及时消除隐患8处,确保汛期医疗秩序正常。二是加强汛期医疗应急救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储备药品、器械等物资,开通肠道门诊和“绿色通道”,确保及时医治疾病患者。三是强化汛期采水检测。全面开展水库、农村生活饮用水、城市集中供水等采水检测,确保群众饮水卫生安全,目前已采集各类水样180余份。
区住建局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杜绝施工坍塌、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等安全事故发生。截至目前,共检查59个项目(171个单体工程),建筑面积91万平方米,排查各类安全隐患830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58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2份,简易程序处理12起。
区交通运输局 严格执行《淄博市交通系统防汛预警响应办法》,与气象、地质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针对不同防汛预警级别,采取相应行动措施,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督导道路运输企业通过GPS监控平台、飞信等渠道,提前向车站、运输从业人员发布预警信息,积极协调组织80辆防汛应急运输车、110人抢险人员备战防汛,加强防汛应急运输车辆日常维修保养,认真落实汛期情况反馈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力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区旅游局 成立14人的汛期房屋抢险维修队和应急抢险突击队,对古商城景区内的所有房屋进行排查维修,及时组织维修房屋30余间。积极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旅游企业10家,查改隐患10处。加强工作人员汛期安全教育,积极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严格落实夜间8人值班制度,切实保障景区游客安全。
区房管局 组建50人公房防汛队伍,备齐沙石、编织袋、铁锹等防汛抢险必备物资,全面开展直管公房安全检查维修,确保居民安全度汛。截至目前,共核查房屋20余万平方米,发现安全隐患147处,组织维修房屋70处。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组织全区26家物业公司开展安全工作自查,消除居民小区安全隐患。
区环卫局 全面开展城区垃圾中转站、公厕房顶及排污管道等环卫基础设施排查检修,维修整治房顶防水18处,整治排污管道12处,着力提升城市防汛应急能力。积极为环卫工人配备雨衣、雨裤、环卫标志警示服等防护工具和衣物,确保环卫工人安全作业。
区畜牧兽医局 按照《山东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办法》要求,及时更新消毒药品1.5吨,采购防护用品、消毒器具500余套,储备强制免疫疫苗50万毫升,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成立技术帮扶组,深入开展畜禽养殖场安全检查,指导养殖户做好圈舍排水维修、库存饲料防护、养殖场电路检修等工作,防止倒塌、雷击、起火等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畜禽动物健康动态巡查,严防疫病扩散和肉品安全事故发生。7月份以来,全区消毒场地面积 10万平方米以上。(综合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