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社司法所担好三角色全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那社司法所根据巴马瑶族县司法局工作部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那社司法所工作人员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立足工作职责,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率和安全感。
一是当好法治活动“宣传员”。充分发挥带头学法普法作用,健全那社乡普法工作机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进校园开展法治讲座,宣传《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带动更多村民、学生成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法治观念和意识。
二是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积极打造辖区内和谐稳定局面。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预防排查和疏导化解,熟悉掌握纠纷背景、前因后果、当事人诉求,力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将民间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当好法律援助“引导员”,照亮困难群众维权路。关注农民工、低收入农户、“病残孤老”等特殊人群等重点服务对象,宣传好法律援助的受理事项、申请条件、工作流程和便民举措,引导困难群众及时申请法律援助,以法治温情彰显为民服务情怀,力求交出法治惠民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