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长制办公室开展2022年度区级林长制自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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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0月02日发表
近日,根据市林长制办公室的要求,我区开展了2022年度区级林长制自评工作。自接到烟台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评价的通知以来,我区高度重视,成立了由芝罘区林长制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林长制评价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各相关科室积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了林长制评价工作。
我区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对照2022年度烟台市林长制工作评价标准,深入研究梳理,查漏补缺,认真收集整理佐证资料,逐项自查自评,对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作出全面总结,并形成了年度林长制工作自评报告进行上报。
下一步,我区将不断强化职责,抓好林长制日常工作落实,以林长制推动林长治,以林长制推动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多项工作落实落地,做实做好护绿增绿文章,确保林长制有效运行,真正发挥制度优势。(武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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