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贫困人口集中救治大病增至21种
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等5部门日前就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工作发出通知,明确将我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种由原来的9种增加至21种。
通知要求,2018年年底前,各市要在已开展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食道***、结肠***、直肠***、终末期肾病、乳腺***、宫颈***等9种大病集中救治基础上,将肺***、肝***、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12种疾病纳入大病集中救治范围。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罹患耐多药结核病和地方病等本地区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疾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集中救治范围。
自2017年起,我省开展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工作。工作开展一年多以来,对食管***等9种大病近2万例贫困患者进行了集中救治,建立完善了农村贫困大病人口医疗救治及保障工作机制,为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大幅降低了贫困患者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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