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统计监督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到实处
为全面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推进法治政
府建设,按照上级要求,绥中县司法局积极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统计工作,于2020年8月18日通过公文传输系统向我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发出《绥 中 县 司 法 局 关 于 做 好 行 政 机 关 负 责 人出庭应诉统计上报工作的函(急)》,要求各单位于 2020 年8月20日 11 时前以电话形式上报2020 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统计上报的具体内容为:1、2020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次数;2、出庭应诉人员具体职务。
截止8月20日,我县涉案的乡镇、部门有明水乡政府、水利局、沙河镇政府、大王庙镇政府、永安乡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共6人10次,其中水利局负责人出庭应诉2次,明水乡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5次。
此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督促各行政机关切实落实我县实行的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质量、提高行政应诉能力都能够起到良好的推进作用。
县司法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