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占用消防通道联合执法的机制
平公交发﹝2021﹞25号
为有效解决全区消防车通道被占用的问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坚决治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结合“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区交通管理大队和区消防救援大队以“互通互享、联合惩戒、协同促进”机制为引领,建立了占用消防通道联合执法机制。
一、互通互享。消防救援机构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或灭火救援行动时,发现住宅小区及社会单位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以及不避让消防车,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导致消防车辆无法正常通行,消防救援机构应当留存违法资料并移交辖区交警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对同一车辆多次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以及不避让消防车的行为,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依法可纳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进行公示曝光;交警部门在执法中,发现机动车违法占用通行道路导致消防车辆无法正常通行的违法行为,应告知消防救援机构。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交管大队实行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违法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及处理结果的信息共享。
二、联合惩戒。消防救援机构每月至少联合辖区公安交管大队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分析研判、推行弹性管理,及时清理影响道路通行和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车辆,规范居民机动车停放,加强对机动车所有人法律法规警示教育,形成执法威慑力。在工作中发现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且执法遇阻时,部门之间应及时响应联动,依法处置和曝光违法行为。
三、协同促进。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交管大队在各自开展的消防安全宣传和交通安全宣传过程中,相互协助,同步扩大消防安全宣传和交通安全宣传覆盖范围及影响,提升宣传实效。消防救援大队和交警大队可结合各辖区实际工作情况,针对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合理划分临时停车泊位,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依托专业停车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朔州市公安局平鲁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4月20日
朔州市平鲁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