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两手抓促案件工作取得新突破
近年来,武邑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三转”工作要求,突出案件查办主业,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有力的维护了武邑县的发展稳定大局。连续四年该县案查工作均被列为全市先进,并且办案安全率达到了100%。
一、拓宽渠道,增加案件数量
(1)规范程序,防止线索流失。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重要案件线索管理规定,推行对重要案件线索集中信息一口管理制度并建立范围内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制度和审理室提前介入制度以及案管室全程监督制度;同时制定了《武邑县纪委线索收集和案件查办工作程序》、《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两报告”的工作程序(试行)》,对案件线索汇总、报送程序等做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行政执法案件信息移交上报工作的实施办法》使县纪委与各执法执纪部门实现了案件信息的互联共享,目前各部门向县纪委移交案件线索16件,此项工作在省纪委《信息快报》予以推广。
(2)建立案件查否二审制度。对经过初核查否的案件线索,再组织精兵强将,另建一套班子重新调查,进行二审,上双保险,防止出现漏查及人情案。
(3)“挖地瓜”。采用“挖地瓜”战术,在行政执法部门日常办案中深入查找“案中案”线索35条。对涉及人员多、案情较复杂的案件,像挖地瓜一样,深挖细掘,找后台找关联人,争取一案牵出多案,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4)“快查快结”。为减少说情干扰,尽快处分成案,对案情比较简单,如查岗、查酒、查值班等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同类案件,采用“打捆审理,一并研究”的简易程序,几个案件“一个调查报告,一个审理报告,一次常委会研究”,极大地缩短了办案时间。
(5)两个“100%”。规定凡市纪委“要结果”的案件保证100%成案;“要情况”的案件争取100%成案。省、市纪委交办的要结果信访件县纪委主要领导亲自协调安排组织调查组、亲自协调调度,并明确各调查组都要由一名县纪委班子成员或正科级检查员任组长,调查组人员组成全部是县纪委人员,省市纪委交办的要结果案件一律不得向下移交办理,全部由县纪委自办。
二、加强规范,提高案件质量
(1)建章立制,落实办案责任。为了保证办案质量,建立了“办案协审制度”,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在调查报告形成后,必须由县纪委审理室协助把关,该做法得到了省纪委主要领导的肯定;继续实行领导包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两名副书记和三名常委、一名副局长直接参与办案,并担任一些重大案件的专案组长和调查组长,直接指挥、调度重大案件的查处,在突破大要案中发挥重要作用。
(2)完善机制,确保办案安全。一是研究制定了《武邑县纪委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办法》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目标责任书》等制度,从办案程序、安全防范措施、办案安全纪律、办案场所及谈话期间安全保障等方面确保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并明确对不严格按照办案程序,违反办案纪律的相关办案人员,追究其党政纪处分。二是自我体检,以自查自纠推进工作。各分管常委要及时对所负责的正在查办的案件进行体检,重点围绕办案人员是否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办案手续是否齐全完备、办案人员态度等方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如发现办案过程中有不严格按程序、办案人员态度恶劣等行为的要严肃处理;并要经常对以往查办的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不准推诿和隐瞒,要做出书面检查,立即进行整改。该做法被省纪委《信息快报》予以推广。三是建立谈话室。投资20万元,建成了面积120平方米,共有4间办公室,其中谈话室1间,电子监察室1间,办公室1间,监控室1间,墙体、地面、门窗、桌椅、电源等全部进行了软包和防护处理的谈话室,并安装了监控系统,实现同步录像、录音、存储、检索等功能,并制定了《谈话室保密工作制度》和《谈话室使用及管理制度》目前已开始初步启动使用。
(3)规范管理,确保案件质量。一是对案件实体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等方面加强审核把关。加强对证据的审核,确保错误事实所用证据合法有效。多沟通、多交流、多请示严格执行案件审理工作制度,保证处理依据准确恰当。坚持科级干部案件及重大疑难案件请示市纪委,先沟通请示再进行处理。二是对办案程序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对初核、立案、检查措施审批、错误事实核对、审理阶段谈话、常委会集体讨论、处分决定执行等程序性要求执行情况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案件查办按制度、按规定、按时间进度推进,保证了程序合法也即是保证了案件的合法性。三是规范案卷移交手续,认真总结案卷必备材料、报告格式、表格样式及各部分注意事项,制订了《案卷移交审理表》,发放到各乡镇纪委、纪工委以供参考。办案人员可以根据表中所列事项进行自查,这样不仅减少了案件报送的往返次数,也规范了案件的办理和报送程序,更加明确了各方责任。同时对全县案卷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县纪委各科室查办案件的卷宗,存放在审理室,各纪工委负责乡镇纪委及本纪工委的案卷存放整理,并要求逐一台账管理;同时建立案卷季检查制度,每季度案管室对各单位案卷整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督查整改。四是坚持“自行量纪”制度。由被查人根据自己违纪事实,对照党政纪法规自己认定一档处分,这样既保障党员干部权益,又能借此机会,让被查人学法,对照检查,做到心服口服,有效避免了申诉案件的发生。(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