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云冈区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大同市云冈区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的要求,我公司受大同市云冈区自然资源局委托,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云冈区拟征收土地在社会稳定方面的影响,收集相关意见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本次拟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为了加快云冈区经济发展,拟对云冈区口泉乡泉落路南侧地块进行征收。涉征地块位于口泉乡赵家小村,用地四至为:东邻空地,西邻空地,南邻三兴煤业,北邻泉落路。四至坐标X、Y分别为(4428730.584,38429510.457)、(4428668.207,38429616.062)、(4428254.588,38429520.458)、(4427971.588,38429424.561)、(4427992.403,38429379.149)、(4428295.746,38429439.061)。征地总面积为6.936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0.8361公顷,农用地面积为6.1000公顷(其中:耕地3.4861公顷,其他农用地2.6139公顷)。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防范措施
拟征收土地前期稳评按照有关规定广泛开展民意调查、履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信息公开等程序,并对拟征收土地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通过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答民众疑惑,消减和减缓拟征收土地的负面影响,使拟征收土地开发、环境保护及社会和谐协调发展。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征收范围区域内被征地农民。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征收土地实施的态度、对拟征收土地实施后关注的主要社会稳定问题、对拟征收土地拟采用社会维稳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及其他相关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信件、走访、电话等方式与评估方联系,表达对拟征收土地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委托单位
大同市云冈区自然资源局
七、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山东志远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联系人:刘珊
联系电话:185****7888
山东志远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2020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