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山西省大同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1日政协第十四届山西省大同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山西省大同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同篇章,紧紧围绕打造一个先行区、当好两个尖兵、推进三大振兴工作部署和“136”发展战略,运用提案形式建言献策,履行职能。
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12时,大会共收到提案289件,其中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县区政协和政协专委会集体提案28件,委员提案261件。经提案委员会初步审查,立案258件,占提案总数的89.27%,作为来信31件,占提案总数的10.73%。在立案的258件提案中,经济建设方面69件,占26.74%;政治建设方面12件,占4.65%;文化建设方面48件,占18.6%;社会建设方面119件,占46.12%;生态建设方面10件,占3.88%。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一是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主要有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大数据政务管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二是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方面,主要有强化社会应急救护体系,进一步推进我市扶贫工作等。三是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主要有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能源革命,推动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四是在文化兴市方面,主要有继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壮大数字文化产业,加快文化旅游发展等。五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主要有创新人才机制,发展学前教育,房地产健康持续发展,大力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模式,运用信息技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等。六是在污染防治、建设美丽大同方面,主要有加强污染物排放治理、持续打造“大同蓝”,完善我市生态体系建设,强化垃圾管理,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等。
大会闭幕后,我们将会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及时召开提案交办会,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本次会议所立提案尽快送交相关单位和部门办理,经主席会议审定后开展重点提案督办。对未予立案的,将积极同提案者协商,作为意见和建议及时转送有关部门参阅。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作为平时提案及时审查,立案后交相关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