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环保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2016年菏泽市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2016年收入预算表
四、2016年支出预算表
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菏泽市环境保护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各县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三)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按规定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管理全市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对有关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建设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审批建议,监督管理市级自然保护区;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地方核安全和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
(九)负责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许可制度;负责对清洁生产实施监督。
(十一)提出国际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履约活动,统一对外联系;管理全市环保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性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协管各县区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市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见下表:
纳入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市环境保护局局机关 | |
2 | 市环境监察支队 | |
3 |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
4 | 市辐射和危险废物管理站 | |
5 | 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 | |
6 | 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环境监察大队 | |
7 | 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监察大队 | |
8 | 市环境监控中心 |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1. 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6年预算 | 项 目 | 2016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 | 1360.49 | (按功能分类科目) | |
一般公共预算 | 行政运行(环境保护) | 1031.43 |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 | 134.06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195 | |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三、事业收入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五、其他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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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360.49 | 本年支出合计 | 1360.49 |
六、上级补助收入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转下年 | ||
九、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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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1360.49 | 支出总计 | 1360.49 |
表2. 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6年预算 | 项 目 | 2016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 | 1360.49 | (按经济分类科目) | |
一般公共预算 | 在职人员工资 | 762.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社会保障缴费 | 269.33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 | 39.2 | |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 2.65 | |
三、事业收入 | 小汽车燃修费 | 16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工会经费 | 15.24 | |
五、其他收入 | 住房公积金 | 60.97 | |
其他专项项目 | 1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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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360.49 | 本年支出合计 | 1360.49 |
六、上级补助收入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转下年 | ||
九、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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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1360.49 | 支出总计 | 1360.49 |
表3. 2016年收入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总计 | 财政拨款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上年结转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经费拨款(补助) | 预算内投资 |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 | 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拨款 | 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中央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 | 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 | 专项收入 | ||||||||||||||
804 | 菏泽市环境保护局 | 1360.49 | 1360.49 | 1205.49 | 140 | 15 | ||||||||||||||||
表4. 2016年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总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事业单位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 补助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结转下年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211 | 01 | 01 | 804 | 菏泽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运行 | 1031.43 | 1031.43 | |||||
211 | 01 | 02 | 804 | 菏泽市环境保护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 | 134.06 | 13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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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01 | 99 | 804 | 菏泽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195 |
| 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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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201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6年预算 | 项 目 | 2016年预算 |
经费拨款(补助) | 1205.49 | 人员支出 | 1031.43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入安排的拨款 | 15 | 日常公用支出 | 73.09 |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 14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60.97 |
项目支出 | 195 | ||
表6.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小 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日常公用支出 | |||||
211 | 01 | 01 | 804 | 菏泽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运行 | 1031.43 | 1031.43 | 1031.43 | ||||
211 | 01 | 02 | 804 | 菏泽市环境保护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 | 134.06 | 134.06 | 60.97 | 73.09 | |||
211 | 01 | 99 | 804 | 菏泽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195 | 195 | 195 |
表7.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 计 | 上年结转 | 2016年预算 | ||||
类 | 款 | 项 |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表8.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2016年预算 | |
金额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 ||
2110101 | 工资性支出 | 762.1 | 762.1 |
2110101 | 养老保险 | 213.39 | 213.39 |
2110101 | 医疗保险 | 45.73 | 45.73 |
2110101 | 失业保险 | 10.21 | 10.21 |
2110102 | 住房公积金 | 60.97 | 60.97 |
2110102 | 办公费 | 10.04 | 10.04 |
2110102 | 水电费 | 2.41 | 2.41 |
2110102 | 邮电表 | 0.48 | 0.48 |
2110102 | 差旅费 | 7.72 | 7.72 |
2110102 | 招待费 | 2.9 | 2.9 |
2110102 | 培训费 | 3.86 | 3.86 |
2110102 | 交通费 | 7.72 | 7.72 |
2110102 | 其他在职工用支出 | 4.07 | 4.07 |
2110102 | 工会经费 | 15.24 | 15.24 |
2110102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6 | 16 |
2110102 | 离退休公用经费 | 2.65 | 2.65 |
2110199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195 | 195 |
表9.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资 金 来 源 | |||||||||
总计 | 财政拨款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其他自有资金 | 上年结转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211 | 02 | 99 | 监控中心机房运行环境污染防治设备采购 | 804 | 菏泽市环境保护局 | 50 | 50 | 50 | |||||
表10.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 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 |||
38 | 5 | 30 | 30 | 3 |
注:按照***、***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1360.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60.49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1360.49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行政运行(环境保护)支出1031.4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支出134.06万元,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95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在职人员工资支出762.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69.33万元,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支出39.2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65万元,小汽车燃修费支出16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5.2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0.97万元,其他专项项目支出19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360.4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360.49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60.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环境保护)支出1031.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社会保障缴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支出134.0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和住房公积金支出。
3、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95万元,主要用于环保专项业务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60.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031.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社会保障缴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支出134.0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和住房公积金支出。
3、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95万元,主要用于环保专项业务费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无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
2016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1165.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73.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50 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无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