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药监局开展学习规范自由裁量行为
为规范我县食品药品(含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近日,抚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县食化所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领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
朱跃勇副局长带领大家学习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含义及食药行政处罚的分级自由裁量制度,并详细讲解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灵活运用分级自由裁量制度,怎样把握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幅度等内容。
《办法》规定,行政处罚要兼顾合法性与合理性、公正性与公平性、教育与惩戒、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和执法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裁量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者个人隐私外,允许公众查阅。
通过此次学习,提高了我县食药监管队伍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确立合理行政理念,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快我局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