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1号通告
4月25日下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发出了《关于动员北京等地高等学校学生、农民工就地学习务工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在外地高校学生、农民工等
人员返乡有关工作严防疫病蔓延的紧急通知》,就有关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是,我市仍有一些在外地的人员陆续返回本市。这对我市正在进行的切断传播途径的工作增加了新的难
度。为此,青岛市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如下:
一、各区(市)、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通过向本地在非典型肺炎疫情较重的省市学习和务工的高校学生、农民工打电话、发信等多种渠道做好工作,动员劝说他们遵守国务
院办公厅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的规定,就地学习、务工。对准备返乡的,要予以劝阻。
二、对已返乡的高校学生、农民工和其它人员,要由区(市)、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负责,逐人登记,并测量体温,将卫生服务和防病知识送到户。对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
者,一律就地隔离观察和治疗,并对其亲属和可疑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要向他们讲清道理,做好工作,避免引发矛盾。对拒不服从安排的,要依法强行做好隔离观察工作。隔离观察
时间不少于12天。区(市)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抓好落实。对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造成疫情在当地传播扩散的,要依法依纪严
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要广泛动员群众,随时掌握外地流入人员的情况,及时发现可疑病患者和接触者。每个农村行政村和城镇居委会都是一个监测点,要明确责任人、报告人、管理检查员,每天
按时报告监测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宾馆、饭店、招待所等,也要随时了解并报告外来人员的情况。
四、各区(市)外地流入人口的情况,特别是对外来可疑人员的检查、监测和隔离观察情况,每日上报市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