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构建全覆盖社会救助体系
青岛日报讯 我市民政工作坚持以民为本,重视民生改善, 去年一年在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基本权益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我市去年在为民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快进展。全市共投资2.82亿元用于农村敬老院、城市养老机构、孤残儿童养护中心、市救助站改扩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投资1.2亿元,完成了“消除19个镇敬老院空白点、改扩建40处镇中心敬老院”的任务;投资2163万元改扩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建筑面积达5895平方米;投资2730万元建设青岛市孤残儿童养护中心;投资8000万元超额完成养老服务业“双千”计划,新增养老床位2167张,新增政府购买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1158人。市福彩公益金投入300万元,为全市500户三老优抚对象修缮了危漏房屋。
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保持了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300元,低保家庭中孤老专项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130元调整为300元,社会孤老的生活费由390元提高到600元。农村低保全年支出低保金7617.44万元,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080元提高到1500元,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000元调整为24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200元调整为1600元。投入375万元,为2.5万在乡优抚对象每人资助150元进行健康查体。投入941.7万元推进“一户一策”救助模式,设置11类、54项帮扶项目,帮扶2653户城乡各类低保家庭实现就业和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