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仲裁院多措并举织牢基层调解网
2022年以来,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持续坚持“预防为重、调解为主、裁决为本”的基本原则,紧盯结案率和调解率双重工作任务,深入推进调解仲裁工作和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互联网+调解”工作,力争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上水平。
强化政策宣传,增加群众法律意识。
今年来,我院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劳动争议始终。多次向来访企业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宣讲,督促企业要进一步规范用工;举办调解员业务培训班并发放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事流程、规章制度、“互联网+调解”线上服务指南等各类宣传资料200余册。
加强调解能力,构建多元调解格局。
我区目前已经为各乡(镇)、街道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13个,乡(镇)、街道覆盖率达100%,并细化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工作制度、调解员行为规范、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受案范围,推动了基层调解组织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近期,朔州路街道办事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和兰州路街道办事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共成功调处劳动纠纷2起,充分发挥了基层调解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将矛盾纠纷彻底化解在基层,同时为今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加快仲裁效率,提高裁决结果满意度。
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及时进行受理,严格控制失效,实现了各类案件“零超期”;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详细告知,同时提供合理建议及救济路径;对法律政策不清晰的劳动者,从申请书的书写到庭审前对其进行程序性的指导;开展便民送达受理、开庭等告知性文书,着力减少当事人多跑、跑空现象的发生。
截至目前,共收到劳动争议案件117起,依法依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11起,案前调解19起,移交处理1起,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6起,结案52起,其中仲裁裁决30起,仲裁调解22起,时限内结案率100%,共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12.4万余元。
终审:徐昀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