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沟派出所标准化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单位放弃中标的情况说明函
东沟派出所标准化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拨款及政府自筹 (资金来源),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受 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代理本项目的发包工作并于2019年3月8日在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会议室完成了项目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推荐单位名单为第一承包候选人:湖北绿城盛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二承包候选人:黄石鹿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承包候选人:湖北福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发包文件的规定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人民政府及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向湖北绿城盛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出了发包通知书,发包通知书规定在领取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人民政府签订施工项目承包合同,但由于本项目工程所涉分项指挥中心及案情研判中心等系统属于国家保密领域,湖北绿城盛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与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人民政府签订本项目的施工承包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湖北绿城盛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放弃本项目的承包权。介于以上情况同意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人民政府决定对本项目予以流标处理。
特此说明
鄂州市梁子湖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