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富兴化工有限公司6万吨年水处理剂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评审意见
2012年8月22日,猇亭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依据《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规定,在兴发集团精细化工园组织召开了湖北富兴化工有限公司6万吨/年水处理剂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评审会。评审会专家组由市节能监察中心、区发统局、经信局、宜化、兴发等单位专家组成(名单附后)。专家组认真听取了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的说明,经过答疑和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项目使用的能源种类主要是电力、蒸汽和水,投入运行后,预计年消耗量电力405万kWh、蒸汽7.1万吨,水5.1万吨,总计折标准煤9632.72吨,占猇亭区上年度能源消费增量的比例较小,猇亭区能源供应可以保证本项目的正常运行,对当地能源资源消费增量和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影响较小。
二、项目采用了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与设计,项目设备选型及能效水平符合节能要求。
三、项目采取的节能措施技术较为先进成熟,采用的节能方案合理,能达到节能效果。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湖北富兴化工有限公司6万吨/年水处理剂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内容、深度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2011年本)》要求,一致同意通过评审。并提出以下建议:
1、选用高效节能的用能设备,并将能效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照明灯具应使用高效节能产品。
2、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注重突出工艺方案、工作流程的先进性,加强对各工序及主要耗能设备的计量检测工作。
3、项目业主要进一步完善节能措施,制定能源管理制度,将节能措施和能源计量管理落实到位。
专家组组长签名: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