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以维权促和谐
本网讯 1月20日,田红军等6名农民工在长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的主持调解下,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了调解协议,拿到了伤残待遇、工资、医疗费、交通费等合计8.4万元,顺利踏上了返乡之路,他们对此非常感激。这是长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以维权促和谐的典型案例。
2010年3月,长阳人事、劳动保障两局正式组建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改革后,该局高度重视仲裁工作,将原劳动争议仲裁委和人事争议仲裁委合并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下设仲裁院,并增加2名办案人员,添置办公电脑2台,增强了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能力,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一年来,长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始终把“发挥仲裁优势,创长阳仲裁品牌”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通过扎扎实实为民办案,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成为化解劳资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助推器”。全年共立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0件,结案率100%,其中调解结案72件,调解率80%,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工伤待遇及医疗费等共计573万元,有力促进了长阳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