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劳动仲裁快速处理劳资纠纷
本网讯 2月27日下午,兴山县民工张国辉来到长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反映他于今年1月9日在长阳一家建筑单位施工地务工时受伤,出院后与建筑单位就伤残待遇协商未果。长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人员立即与建筑单位取得联系,并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双方经协商达成了协议,建筑单位一次性支付了张国辉伤残待遇40000元。
高效、便捷、公正是长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一贯坚持的办案原则,2011年长阳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35件,结案率100%,其中调解结案110件,调解率81%,为67名劳动者落实了申报缴纳社会保险,为48名劳动者落实了各项待遇280.91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今年,长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将积极会同工会、企业代表组织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力争全县规模性企业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80%以上,着力提升企业自主解决争议的能力;抓好人社部、中央编办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意见》的落实,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高,并围绕调解仲裁基础建设,做好规范化仲裁庭达标工作,提高信息化等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对特殊案件的研究,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水平,推动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