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召开全市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
9月21日,沈阳市召开全市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会议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全国、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常委会会议部署和要求,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党校(行政学院)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刘晓东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是做好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行动指南,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牢牢把握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正确方向。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认清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把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贯彻落实《***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为契机,牢牢把握党校姓党这个根本原则;坚持质量立校,在提高教学质量、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坚持科研兴校,在提升党的理论创新服务能力、推进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上下功夫;全面推进从严治校,把党校办成锤炼党性的大熔炉。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加强领导、补齐短板、形成合力,努力开创全市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新局面,为沈阳实现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梁馨月、曲俊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