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出租车从业资格证签承诺替代开证明
记者3月16日从市交通局了解到,3月20日起,市民申办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包括巡游车、网约车)的办理程序有所简化。
据了解,目前市民申办《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需要到公安部门开具“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市民往往要往返两个部门。现在,市交通局和市公安局简化办事流程,即从3月20日起,申办该资格证无需再到公安部门开具以上证明材料,只需到培训或考试窗口做出承诺,审核工作由交通局和公安局通过网络直接完成,实现“一站式办理”。
今后,想要办理该项业务的考试人员只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此外还要由申请人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字,即可进入审理流程。
市交通局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至市公安局进行人员信息审核,经公安局审核合格后,申请人即可参加培训或考试。对于审核不合格的,将由交通部门电话通知申请人,反馈不予通过的理由。(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邱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