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农民的璀璨阳光
由政府公共财政支持的阳光工程,旨在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技能,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稳定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据了解,2010年省市下达旺苍县阳光工程培训任务1530人。现已完成农民创业培训50人,省定专业农民培训480人,地方特色职业农民培训1000人,支出培训经费70.22万元,年度培训任务全面完成。
据悉,旺苍县阳光办积极落实省市阳光办相关文件要求,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在县内实行阳光工程公示,公开培训基地、专业、补助标准,印发阳光工程宣传单,做到家喻户晓;要求各培训基地积极宣传阳光工程惠民政策,并做好公示。积极撰写阳光工程培训相关信息,在省市网站发表阳光工程信息10余篇,大力宣传阳光工程各项优惠政策,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
阳光工程以“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为原则,以公共财政支持为手段,由农业、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建设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的专项农民工示范性培训。政府推动、部门监管,为阳光工程顺利实施起到良好的保障作用。
通过对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实行公开招标,由农业、财政、劳动、教育、科技、建设六部门组成的培训基地认定小组,通过查看培训学校法人登记证明、办学资格、技能培训资质证明、教学和实训场地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证明,实地查看办学场地、教学仪器设备和实习设备,认定教育教学条件好、办学能力强、转移输出能力强的机构成为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确保阳光工程培训教育教学质量过硬,取得良好的效益。
据了解,通过阳光工程培训,培养了有技能、懂经营、善管理的农民工,增强了农民工外出务工能力、创业能力、建设新农村能力,有力促进了农民工就业,有效助农增收。(旺苍县农业局 于春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