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焦作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焦政〔2021〕12号)
一、《焦作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解读方案
(一)解读材料提纲
1、《焦作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制定的背景;
2、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权限;
3、火灾事故调查组的构成与职责;
4、调查的主要对象;
5、火灾原因分析与责任的调查、划分和追究;
6、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形成、批复和整改评估等;
7、《规定》具体试行时间。
(二)解读材料形式
《焦作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解读材料以文字形式制作。
(三)解读渠道
焦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解读时间
文件印发之日。
二、《焦作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解读材料
(一)制定《焦作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的背景。2019年5月,***、***印发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逐起组织调查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主体和监管部门责任,强化警示教育”。2020年12月,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厅文〔2020〕17号),要求“制定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明确调查主体,规范调查程序,强化结果运用”。为此,研究起草了《焦作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拟在全市范围内印发执行。
(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权限划分。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产生社会影响的一般火灾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由事故发生地政府全力配合上级政府调查组做好调查处理。
(三)火灾事故调查组的构成与职责。调查组由市县两级政府决定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邀请纪委监委参加,聘请专家参与;成立程序为消防救援机构提出,报请本级政府审批并指定调查组组长;火灾事故调查组履行5项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调查组下设综合组、技术组、管理组等工作小组,落实人员回避原则。
(四)火灾事故调查组调查的主要对象。起火单位、当事人及知情人,当地政府和对消防安全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公职人员,以及行政村(社区)干部。
(五)火灾原因分析与责任的调查、划分和追究。综合分析、科学判定事故直接原因,在此基础上查清间接原因,认定火灾性质,依法调查火灾事故责任。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刑事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处罚、处理的初步意见,按程序移交移送有关部门。
(六)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形成、批复和整改评估。火灾事故调查组形成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时限一般不超过60日,特殊情况须延长的,须经本级政府批准,且延长时间不超过60日,事故调查报告应按程序报审、报批和公开。较大火灾事故批复结案后一年内开展整改评估工作,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七)《焦作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实施时间。《焦作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