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摩托车下乡补贴有关事项的通告
关于摩托车下乡补贴有关事项的通告
由于近期咨询摩托车下乡补贴事项的群众较多,现对摩托车下乡补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实施时间
根据粤财工〔2009〕202号文件规定,农民购买摩托车可享受一定的财政补贴。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的实施时间为
2、补贴对象
摩托车下乡补贴对象为各村委会的农民。根据佛财工〔2009〕76号文件规定,摩托车下乡补贴对象的农业户口界定,可参照市政府《印发佛山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09〕123号)规定,明确以户口簿上“户别”页面登记有“XX村委会”,或户口簿“户别”页面“住址”栏有“XX村”的人群作为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的补贴对象。
杏坛镇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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