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和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佛安监(2006)74号文件”精神,容桂分局着力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基础管理,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入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的安全。5月19日,容桂分局在容桂胡锦超职业技术学校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共149间生产经营单位151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内容详尽、贴近实际、针对性强,使培训对象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基础上,掌握现代安全管理的基本理论、安全检查方法、安全生产技术等专业知识,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具备与本单位、本岗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班上,蓝志军副分局长介绍了今年上半年以来容桂街道的安全生产形势,剖析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各企业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防止出现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思想,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培训班对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和树立企业本质安全意识,以及进一步深化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从2006年开始至今,容桂已对2500多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了本地企业的安全生产素质,为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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