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区教育局关于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各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的规定,自流井区教育局将对2016年秋季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以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的范围和对象: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2、师范类申请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与所学专业不一致或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者;
3、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及学科(专业)评议组根据认定工作需要,要求测试的其他人员。
二、测试的内容和方法:
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包括:
(1)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等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及与教育相关的法律知识;
(2) 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内容;
(3)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内容;
(4) 基本教育教学素质内容。
2、测试的方法:
(1) 测试通过试讲、面试两种途径进行。
①试讲: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并在指定范围内进行试讲。
②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围绕试讲、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
(2) 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三、测试费的收取: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的通知》的要求,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将对需要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收取测试费: 200.00元/人次。 凡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名单详见***),请在领取试讲题目时,将测试费用交到认定机构。
四、领取试讲题目的时间:
请所有需要参加测试的申请人员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三)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自流井区教育局人事股(自流井区政府105)领取试讲题目。
附:《自流井区教育局2016年秋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自流井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11日
自流井区教育局2016年秋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人员名单.xls (39 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