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宏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东宏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众裕路裕冲工业区,项目从事生物科技研发;制造;光合细菌制品,生物科技制品。验收时,该项目现有实际生产规模为:S7-50种子罐3套,S7-120种子罐8套,SFH-1200发酵罐8套,自动控制系统8套,燃天然气1蒸吨锅炉1台。本次验收针对项目现有实际规模进行验收。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种子罐、发酵罐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风量为/小时。燃天然气1蒸吨锅炉产生的废气经排气筒排放。
三、验收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要求。经监测,有组织锅炉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有组织有机废气排放符合《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II时段标准。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至(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分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勒流分局
联系地址: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10号(邮政编码:528322)
电话:0757-25568022
传真:0757-2553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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