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佛山市顺德区金冠涂料集团有限公司听证会的通知
我分局于2017年5月15日收到佛山市顺德区金冠涂料集团有限公司因不服我分局对其涉嫌未将未将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一案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提出听证申请,我分局应依据相关规定举行听证会,相关准备工作如下:
1、听证会拟定于2017年5月26日(下周五)上午9点30分在分局小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组成人员名单(听证主持人范宜超,听证员梁健华、黄加力,书记员韦诗苑。),呈领导阅示;
2、请办案人员在听证会举行前7日(5月19日)送达听证会通知书、授权委托书给当事人,并填写送达回证(见***3、4);
3、请办案人员在听证会举行前3日(5月22日)在区局外网及分局宣传栏上发布听证公告(听证公告见***2);
4、请听证会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提前了解案情,做好听证准备(5月22日附上),请办案人员将案件材料按终结报告列举的顺序整理,并根据当事人的听证申请书,做好与当事人质证的准备;
5、听证会结束后由法制员撰写听证报告。听证会需在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15日内举行听证会,即在5月30日完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滘分局
2017年5月23日
***1:金冠听证申请书1.jpg
***2:听证公告(3日前发出).doc
***3:听证会通知书(7日前送达).doc
***4:听证授权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