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流政和南路(新城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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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2日发表
招标公告(匿名)
项目名称 | 勒流政和南路(新城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 |||
招 标 人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新城社区资产管理办公室 | |||
项目审批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 批文编号 | 顺规资(勒流)【2013】1号 | |
资金来源 | 由勒流街道财政拨款200万元,剩下部分由勒流街新城社区资产管理办公室自筹 | 出资比例 | 42.8% | |
公告时间 | 2013年01月21日 | 公告编号 | ||
工程概况与 招标范围 | 项目估价 | 约255(万元)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工期(天) | 60日历天,开工时间为2013年3月1日 | 工程地点 | 顺德区勒流 | |
本工程道路总长为430米,宽为32米(其中绿化带宽为8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20cm,混凝土抗折强度不少于4.0Mpa;垫层:6%水泥稳定石屑层,压实厚度10cm;角石4*7底层,厚度35cm,详细做法见清单。 | ||||
质量要求 | 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施工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资质: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3、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年度综合考评必须是合格或以上(按相关规定不需办理年度综合考评的除外);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被责令停业;(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4)近三年发生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近三年在同一年度周期内发生2宗以上(含2宗)四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5)正处于“黑名单”的企业;(6)最近一年有骗取中标、或最近六个月在招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以网上公示或行政处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或在投标中涉嫌弄虚作假或围串标,并正在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的企业。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文件 | |||
资格审查方法 | 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资格审查文件不退还;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投标人必须带备原件以备核对(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行业诚信手册四项证件已在勒流街道招投标中心备案的,可免相关证件的原件的现场核对程序。没通过备案或者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内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 |||
投标报名 和招标文 件的获取 | 1、本次招标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任何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均可到勒流街道招投标中心报名,报名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500元到银行现金交到以下账户:顺德农行大良支行,帐户名称:董洁卿,帐号:44-463***********1,报名时将银行的“存款回单”交到勒流街道招投标中心,领取报名回执原件和招标文件。收标时,投标人必须凭报名回执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 |||
发售时间 | 2013-01-21~2013-01-25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30至 12:00,下午2:0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发售地点 | 顺德区勒流街道招投标中心(勒流建设西路182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电话:25533379 | |||
收费标准 |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 | |||
投标文件 的递交 | 截止时间 | 2013年02月01日 下午 3:30 | ||
地 点 | 顺德区勒流街道招投标中心(勒流建设西路182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B303室) | |||
招标相关内容 | 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采用银行保函方式。 | |||
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勒流街道招投标办公室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勒流政务网(http://www.leliu.gov.cn)上公告。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2、收标时,投标人必须凭报名回执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合同专用条款、评标办法 | ||||
其他事项 | 1、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单位在办理项目报建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2、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必须是市政工程专业,广东省以外的企业拟派的建造师必须为一级);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2)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3、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 |||
招 标 人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新城社区资产管理办公室 | |||
法定代表人 | 授权委托人 | 陈伟忠 | ||
传真 | 联系电话 | 137****1313 | ||
地址 | 邮政编码 |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陈小珍 | 联系人 | 朱燕辉 | |
传真 | 0757-22662277 | 联系电话 | 0757-22660866 | |
地址 | 大良南国东路A七地段海信楼二楼 | 邮政编码 | 528300 | |
招标监督部门 | 勒流街道办事处招投标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757-26369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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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00:08:1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