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汉岗涌水体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汉岗涌水体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9月21日至9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环境保护局
邮编:528137,联系电话:0757-87388020,
传真:0757-876520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汉岗涌水体综合整治项目 |
建设地点 | 起始端位于新平路与新平二街的交叉口处,尾端位于418乡道岔路口处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海环保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汉岗涌起始端位于新平路与新平二街的交叉口处(工程起点坐标:东经113°0"56.71",北纬23°15"56.43"),尾端位于418乡道岔路口处(终点坐标:东经113°1"20.37",北纬23°16"4.28"),本次整治的汉岗涌主涌首尾端长度约770米,其中河涌上游段清淤后深度约0.8至1.8米,长度约270米;中游段清淤后深度约0.6至1.9米,长度约260米;下游段清淤后深度约2.8至3.3米,长度约240米。。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万元,以控制汉岗涌的水体富营养化,使水体从富营养型转到中营养型,使汉岗涌理达到水质清澈、景观优美,推动乐平镇成为生态示范城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三、项目施工前,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的有效手段,并对建筑固体废物、污水进行管理和预处理,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设计运输物料的路线,尽量避开居民点。 四、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减少施工噪声和施工工地、车辆运输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采用围蔽遮挡,选用低噪声机械和设备,同时做好施工人员的防护措施,采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在中午12时至14时及晚上22时至第二天早上6时进行高噪声的施工作业,确保附近的居民及施工人员不受的影响,保障施工期机械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 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的污染,车辆进出场地时应将轮胎冲洗干净、物料运输中加强洒水降尘、土方运输用帆布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六、项目在施工期间的产生淤泥达到标准作为河涌两岸河堤绿化用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七、项目不安排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
2018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