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学习四要十不准规定
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1年7月22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纳雍县政府办公室于8月3日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就如何抓好“四要十不准”规定的贯彻落实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对全体干部提出了要求。一是所有参会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认识,认真执行“四要十不准”的基本内容,对照自身行为认真自查自纠,以此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二是要与当前开展的“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双创双优”、半年目标考核工作相结合,对照自身实际,查找出不足和问题,制定出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三是严格查处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不良作风,对违反“四要十不准”规定的,一律上报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县政府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纷纷表示要认真对照“四要十不准”规定,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四要十不准”规定来严格要求自己,将“四要十不准”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以饱满的热情、更加有力的措施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