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制定措施加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力度
为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纳雍县制定措施,加大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力度,杜绝事故发生。
一是各乡镇组织力量对非煤矿山和公路建设等其它建筑施工采石场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所有采石场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存在重大隐患的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存在一般隐患的立即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的采石场点立即取缔,对地质灾害点设立警示标志,巡查监控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到人、细化到点,并向群众发放明白卡及相关宣传资料。
二是由县乡镇企业局切实加大对全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的日常监管力度,立即对全县非煤矿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开展一次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清理整治和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打击一切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存在一般隐患的必须及时督促整改,所有采石场必须实施梯级开采,并格按开采设计进行施工,否则予以停产整顿;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企业,及时函告公安部门停供火工用品,函告电力部门停止供电,同时要配合乡镇和有关部门取缔所有非法生产采石场点。
三是县交通局、公路管理段切实加强对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对目前在建的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公路路基、路面、桥函、取土取料等工程点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整改结束合格后方可作业,存在一般隐患的必须立即整改,同时要加强对施工过程全方位的监管,做到责任到人,细化到点。
四是县国土局依法严肃查处无采矿许可的非煤矿山,配合乡企等部门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非法采矿行为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非法采矿行为,并将巡查情况告知当地乡镇、乡企等相关部门。
五是公安部门加强对火工品供应的源头管理,加强使用过程的监管,严禁向非法矿山供应火工品。
六是电力部门加强供电管理,严禁对非法矿山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