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开展区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督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和应急保障,根据《三水区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区安委会组织由区安委办主任为组长,在各镇(街)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的督查组于10月24日对负有职责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台账、现场核查了解区有关单位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工作情况,并对今冬明春市督导组发现问题和隐患情况进行再检查。
负有职责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均能按照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实际制做好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常态化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督查发现了一些存在问题:一是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整治认识不够到位,执法不够严格和整治不够彻底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二是部分职能部门发现隐患能力不强、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不明晰,日常巡查记录不规范等。针对存在问题,区安委会将统一反馈督查意见,并提出整改工作建议。同时,要求各部门要迅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检查巡查力度,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力打好关键时段安全生产攻坚战,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