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板块)召开佛山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
6月21日上午,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板块)在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佛山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下称《条例》)宣贯会。会议由交通综合执法科科长沈杰辉主持,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镇(街道)分局分管领导均参加了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学习了《条例》的出台背景和具体内容。《条例》在治超主体责任方面明确了我市将以“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自律、市民参与”为治超工作体系;在治超手段方面明确了电子称重数据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确立了非现场执法的事后追查的科技治超模式;在源头安全监管方面明确了对货运源头单位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负有源头治超职责。
谭宏坤副局长在会上就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路面治超队伍要严格落实联合治超执勤任务,加大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是源头治超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源头监管,协同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企业的源头治超工作;
三是各分局要提高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和《条例》宣贯工作的重视,向货运企业和司机做好《条例》的宣贯工作。
随后,为了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我局还分别于6月22日、23日派法制专员到西南、芦苞分局举办的安全生产会议上向货运企业和司机代表宣贯《条例》的内容和精神,确保货运企业和司机知道《条例》的内容明白《条例》的精神,确保宣传工作切实到位,引导货运行业做到自律、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