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妇幼区残疾人联合会到三水妇幼保健院检查指导脑瘫儿童康复及疫情防控工作
9月18日上午,三水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禤显球、副理事长陈福珠一行对三水妇幼保健院脑瘫儿童康复及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杜春彦及儿童保健科负责人、康复组康复技师等陪同进行检查。
禤显球理事长对三水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脑瘫儿童康复规范性设置、人员设施、消防安全、就诊流程、档案完整性、疫情防控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随后在11楼会议室进行座谈。禤显球理事长表示这是三水区妇幼保健院获得残疾人康复(脑瘫儿童)资格后的第一次检查,疫情防控规范、严格,公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疗质量让群众放心,希望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同时针对组织建设、服务机制、人员管控、应急管理、疫情防控宣传、物资配备、环境卫生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八方面提出要求及时落实上级的防控要求,疫情防控常态化,安全开展康复服务。
陈福珠副理事长提出:区妇幼保健院有着良好的人力资源和设施设备等硬件,希望能与残联共同打造区残疾人康复平台,促进区残疾人康复的发展。
杜春彦副院长表示非常感谢三水区残疾人联合会对区妇幼保健院开展工作、疫情防控、设施设备及康复团队的肯定,对康复工作给予指导,希望区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积极配合区残联工作,为我区脑瘫儿童提供更好的服务。
脑瘫儿童康复服务救助对象及申请流程
康复救助对象: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佛山市户籍0-14周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具备医疗诊断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诊断结果(或病历);
注:已纳入国家供养的残疾孤儿不纳入本办法的救助范围。
申请康复救助的流程:
康复救助补贴标准:
非全日制康复训练补助标准2000元/人.月,每周单训不少于5小时。
联系人:李明娇 0757-87800732
服务地点:三水区妇幼保健院门诊四楼儿童保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