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0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0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省科技厅文件《关于开展200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09〕84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主要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文件,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该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组织工作;
二、申报。申报企业必须进行网上申报,并同时提供纸质材料。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网上申报工作分为填报工具、获取注册文件、单机填写、提交数据、打印申请书等步骤(具体请看网站软件说明)。各申报企业纸质材料(胶装)一式五份报区科技局,区科技局审核汇总后上报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中其中一份要有研究开发费用及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审计报告的原件);
三、审核汇总。区科技局负责对企业填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核实,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并填写汇总表后会同区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盖章上报到市科技局;
四、受理。各有关企业在8月18日前把申报材料送到佛山市三水区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区政府大院四号楼科技局一楼知识产权股。
联系人:
佛山市三水区科学技术局
2009年7月13日
***:《关于开展200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09〕840号)
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247***********1300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