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的明湖花园89住宅B区三期地下室建筑方案修改公示的通告
主动公开
明城规(示)〔2017〕55号
关于美的明湖花园8#9#住宅、B区三期地下室建筑方案修改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总平面规划方案,现对美的明湖花园8#9#住宅、B区三期地下室单体建筑方案修改(详见附图)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新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美的明湖花园8#9#住宅、B区三期地下室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以东、滨湖路以南、苏河路以西,丽江路以北
四、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变更基本内容:
1.8#9#住宅核心筒有改动,由原来两道两跑楼梯改为一道剪刀梯,由原来对向的两座电梯改为并排的两座电梯。
2. B区三期地下室西面边线稍有退缩。
美的明湖花园8#9#住宅、B区三期地下室此次修改,建筑面积减少48.19㎡,计容面积减少22.26㎡,基底面积增加5.37㎡,地下室车位数不变,变更后的建筑面积为50883.08㎡,计容面积为40403.42㎡,基底面积为1337.32㎡,地下室车位数为257个,变更后的规划许可图纸仍符合地块总平面规划方案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公示时间:至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http://gt.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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