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的通知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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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明发改价〔2015〕60号
转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的通知》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区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
现将《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明价〔2011〕48号)同时废止。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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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发改体改〔2015〕19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的通知》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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