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邦御林湖花园总平面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77号
关于国邦御林湖花园总平面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湖路以南、苏河路以西、明湖北路以北的拟建设项目国邦御林湖花园总平面修改方案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修改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国邦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国邦御林湖花园
三、修改情况
该项目规划方案于2016年8月审批通过,现建设单位申请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及退建不变的前提下,在1#楼屋面增设人防报警室。
四、方案情况
规划用地面积28400.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0077.25平方米,基底面积8505.06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90882.56平方米, 容积率3.2,建筑密度29.95%,绿地率30%。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自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6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七、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规划综合科”,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35875。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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