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城镇云勇大道沿线周边监控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明城镇云勇大道沿线周边监控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登记时间内到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 9 月 1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1-01880
项目名称:明城镇云勇大道沿线周边监控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32713.97元
最高限价:2691078.27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明城镇云勇大道沿线周边监控工程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对明城镇云勇大道周边村居、林场主要入口及主干道路建设高清网络***机共107路,包括79路高清治安***型监控前端、19路人脸识别技术智能预警图侦前端、6路微卡口监控前端以及3路高位高清球型***机,配套建设视频监控前端配套及后端存储设备。监控位置涉及明南、明西、明北、光明、坟典、明城共7个村委(社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试运行验收,设备从试运行验收后进入三年的建设维护期。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若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由其分支机构参与,但须持有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3个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广东省工商注册的,必须具备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叁级(或以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供应商在广东省以外工商注册的,必须具有注册地省级技防部门颁发的叁级(或以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且获得《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省外单位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供应商若为分公司,授权予其的机构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4供应商须没有为本项目或其整体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或进行管理服务等。(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5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负责人代表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8 月 27 日至 2021 年 9 月 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明城服务大厅一楼,明城镇城五路16号)。
方式:须办理现场登记,获取采购文件。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售价(元):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9 月 17 日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明城服务大厅一楼,明城镇城五路16号),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温馨提示:
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网站右侧“用户登录”-“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供应商相关信息,并认真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将会影响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经注册的
无需重复注册。咨询电话:020-83726197、831885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6号
联系方式:0757-88831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头新村288号之六
联系方式:0757-88668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57-8866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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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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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明城镇云勇大道沿线周边监控工程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