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关于聘请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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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关于聘请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
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落实《*** ***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粤府令第207号)、《佛山市南海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南府办函〔2018〕171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的作用,经研究,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
卢卓才(男) 广东骏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
周淑贞(女) 广东正念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蒋建平(男) 广东迅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
蔺存宝(男)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 党支部书记、主任、合伙人、律师
以上4名律师担任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为2019年8月30日至2020年9月29日。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