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竹基南路城区停车场自编12号等十二项物业租赁竞投公告(第三次)
一、招租标的物情况
1、招租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公有资产交易方案明细表:
序号 | 资产简称 | 资产名称 | 资产 类型 | 资产地点 | 面积 (㎡) | 租赁时间 | 准入条件 | 交易保证金 (元) | 交易底价 | 备注 |
1 | 停车场自编1、2号 | 大沥竹基南路城区停车场自编1、2号 | 商铺 | 大沥竹基南路城区停车场自编1、2号 | 占地面积48㎡、建筑面积48㎡ | 从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之日起计算1年租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 | 7,900.00 | 2,208.00 | 该物业无房产证,地上建筑物作配套使用,不计收租金。 |
2 | 停车场自编3、4号 | 大沥竹基南路城区停车场自编3、4号 | 商铺 | 大沥竹基南路城区停车场自编3、4号 | 占地面积48㎡、建筑面积48㎡ | 从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之日起计算1年租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 | 7,800.00 | 2,208.00 | 该物业无房产证,地上建筑物作配套使用,不计收租金。 |
3 | 停车场自编5号 | 大沥竹基南路城区停车场自编5号 | 商铺 | 大沥竹基南路城区停车场自编5号 | 占地面积12㎡、建筑面积12㎡ | 从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之日起计算1年租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 | 1,900.00 | 552.00 | 该物业无房产证,地上建筑物作配套使用,不计收租金。 |
4 | 停车场自编6号 | 大沥竹基南路城区停车场自编6号 | 商铺 | 大沥竹基南路城区停车场自编6号 | 占地面积24㎡、建筑面积24㎡ | 从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之日起计算1年租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 | 3,900.00 | 1,104.00 | 该物业无房产证,地上建筑物作配套使用,不计收租金。 |
5 | 停车场自编7、8号 | 大沥竹基南路城区停车场自编7、8号 | 商铺 | 大沥竹基南路城区停车场自编7、8号 | 占地面积48㎡、建筑面积48㎡ | 从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之日起计算1年租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 | 7,700.00 | 2,208.00 | 该物业无房产证,地上建筑物作配套使用,不计收租金。 |
6 | 停车场自编9号 | 大沥竹基南路城区停车场自编9号 | 商铺 | 大沥竹基南路城区停车场自编9号 | 占地面积24㎡、建筑面积24㎡ | 从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之日起计算1年租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 | 3,800.00 | 1,104.00 | 该物业无房产证,地上建筑物作配套使用,不计收租金。 |
7 | 停车场自编10号 | 大沥竹基南路城区停车场自编10号 | 商铺 | 大沥竹基南路城区停车场自编10号 | 占地面积24㎡、建筑面积24㎡ | 从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之日起计算1年租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 | 3,700.00 | 1,104.00 | 该物业无房产证,地上建筑物作配套使用,不计收租金。 |
8 | 停车场自编11、12号 | 大沥竹基南路城区停车场自编11、12号 | 商铺 | 大沥竹基南路城区停车场自编11、12号 | 占地面积72㎡、建筑面积72㎡ | 从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之日起计算1年租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 | 11,000.00 | 3,312.00 | 该物业无房产证,地上建筑物作配套使用,不计收租金。 |
9 | 停车场自编13、14、15号 | 大沥竹基南路城区停车场自编13、14、15号 | 商铺 | 大沥竹基南路城区停车场自编13、14、15号 | 占地面积108㎡、建筑面积108㎡ | 从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之日起计算1年租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 | 17,000.00 | 4,968.00 | 该物业无房产证,地上建筑物作配套使用,不计收租金。 |
10 | 停车场自编16号 | 大沥竹基南路城区停车场自编16号 | 商铺 | 大沥竹基南路城区停车场自编16号 | 占地面积36㎡、建筑面积36㎡ | 从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之日起计算1年租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 | 5,900.00 | 1,656.00 | 该物业无房产证,地上建筑物作配套使用,不计收租金。 |
11 | 停车场自编17号 | 大沥竹基南路城区停车场自编17号 | 商铺 | 大沥竹基南路城区停车场自编17号 | 占地面积36㎡、建筑面积36㎡ | 从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之日起计算1年租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 | 3,800.00 | 1,080.00 | 该物业无房产证,地上建筑物作配套使用,不计收租金。 |
12 | 停车场自编C14号 | 大沥竹基南路城区停车场自编C14号 | 商铺 | 大沥竹基南路城区停车场自编C14号 | 占地面积36㎡、建筑面积36㎡ | 从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之日起计算1年租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 | 3,700.00 | 1,080.00 | 该物业无房产证,地上建筑物作配套使用,不计收租金。 |
3、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承租人于每月 10 日前向出租方缴清当月租金。
二、竞投注意事项:
1、如标的物只有一位竞投人符合竞投资格的,则该标的物必须由该竞投人按交易底价直接成交。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人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3、符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有两个或以上,因下列行为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由上述竞投人支付一份交易保证金数额的款项,以补偿标的物权属人因竞投人的行为导致标的物闲置而造成的损失,上述款项由上述竞投人按比例平均分摊:
(1)竞投人不到场竞价的;
(2)竞投人虽到场但没有参与竞价的;
(3)竞投人的报价无效的。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地点
1、有意参加竞投者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份;如需办理委托手续,必须提供
授权委托书1份,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复印件、证明书、委托书均需加盖公章)。
②个体经营者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自然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地点:大沥振兴路54号之四镇交易所首层大堂综合室
3、报名时间:
四、竞投时间、地点
1、确认身份及递交资料时间:9:30-10:00
2、竞投会议时间:上午10:10
3、递交资料及竞投会议地点:大沥振兴路54号之四镇交易所开标2室
五、联系方式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 李***、朱*** 联系电话:0757-85583010、85583020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551117、85511728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