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G2016015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南校区修缮改造第二期工程一期教学楼A座钟楼修缮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的委托,对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南校区修缮改造第二期工程一期教学楼A座(钟楼)修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D1-201606-267-0028
二、采购项目编号:SCG2016015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南校区修缮改造第二期工程一期教学楼A座(钟楼)修缮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969554.27元。
五、投标上限:人民币969554.27元。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主要拆除砖墙、砌筑砖墙、铲除墙面和天花原有乳胶漆、零星修缮、拆除旧门窗、增设不锈钢护栏、修缮教师、装饰厕所、电气安装、给排水、消防等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图纸及采购清单)。
2.建设规模:详见用户需求书(图纸及采购清单);
3.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图纸及采购清单);
4.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5.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70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93号)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计划生育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若违反以上规定,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7.承包方式:固定清单单价包干(根据采购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由中标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7.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招标工程的全部标的物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工程投标报价;
七、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三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书面声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法[2012]24号文要求,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在广东省住建厅办妥进粤备案手续)(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中的便器、水嘴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6〕23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九期)”中有效期内的产品;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在第十九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7.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7月8日起至2016年7月25日期间带报名函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7月25日17时。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8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7月28日9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四、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自2016年7月8日起至2016年7月14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五、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754-88627325
联系地址:汕头市新美路2号
邮编:5150002
2.采购代理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江先生、官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7月8日
***:SCG2016015- 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南校区修缮改造第二期工程一期教学楼A座(钟楼)修缮项目公开招标采购.zip(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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