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督察组督察禅城区卫计局经科局交通运输局和农林渔业局河长制湖长制履职情况
为更好地迎接省环保督察工作,根据《佛山市禅城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察的通知》工作安排,10月24、25日,禅城区河长制湖长制第三督察组分别对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林渔业局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部门督察,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落实监督和指导工作。
督察组认真听取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以来履职情况的工作汇报,并检查了相关台账及行动材料,对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给出了意见。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就推进企业节水工作、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和引进低耗水、低水污染排放企业以及水处理技术的推广情况做了介绍。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就医疗废物与污染处理以及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日常医疗废物监管,饮用水卫生监测情况做了介绍。
区农林渔业局就开展农业水污染防治,组织养殖检查等专项行动和农药的规范使用等情况做了说明。
区交通运输局在港口码头代收污染物管理,公交停车场、综合交通枢纽面源污染及时检查整治等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中成效显著。
在督察的过程中,督察组与各职能部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交流探讨,对今后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表示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继续做好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将在节水、护水方面取得的成果向企业推广,并向社会做好爱护环境的宣传工作,提高市民对河涌水质治理的认知,为禅城区水环境治理做好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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