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到湾仔街道协调检察官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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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上午,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砚莉、副书记林月霞等一行4人到湾仔街道座谈,协调“检察官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室”工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黄明喜等街道领导及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刘砚莉副检察长一行深入了解了湾仔辖区的基本情况及近年的发展情况,并指出检察院已经在各镇街建设“检察官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室”,其中建立在南屏的工作室负责南屏和湾仔两个镇街的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每星期将派驻工作人员到湾仔街道协助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为街道和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二是协助基层组织健全管理制度,协助社区加强安全防范,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是督促、协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积极作为、依法履行与社区管理相关的职责;四是关注社情民意和社区动态,主动掌握情况,根据社区需要,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及时发现和消除不稳定因素;五是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座谈会、新闻宣传、宣传手册和开辟宣传专栏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六是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保障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及规范运作;七是积极协助镇街团组织和义工队开展义工活动。
黄明喜副书记表示街道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工作室的工作,加强协调沟通,取长补短,共同维护辖区稳定,打造平安和谐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