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为文艺奖分设十大项
本报讯(记者 吕啸天 通讯员 吴玉芳) 南海区设立文学艺术创作演出的最高奖励——南海“有为”文艺奖正式实行。今天起至4月12日,市民可上网投票选出“观众喜爱”奖。
设十大类文艺奖项
为实现南海区优秀文艺作品评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鼓励多出人才、多出精品,进一步繁荣南海文艺创作,加速打造岭南文化高地,推进五星级南海建设,南海于近日出台了设立文学艺术创作演出最高奖励的南海“有为”文艺奖,将是南海设立的政府文艺最高奖。
据介绍,“有为”文艺奖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有为”文艺奖按文学、文艺理论、戏剧(含小品)、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曲艺、民间文艺等十大类。由区委宣传部和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南海将成立区“有为”文艺奖评审委员会。区评委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评审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区文广新局。
特设“观众喜爱”奖
申报参评的文艺作品必须是南海区的文艺工作者创作演出的文学、戏剧、美术、书法、摄影等作品,并经推荐参加市级以上评选活动获得奖项的作品。申报参评的文艺作品应由各镇(街)文化站、区直有关部门或协会按一定程序向区文广新局提出申报。南海区的文艺工作者创作演出的文艺作品均可申报,与区外人员合作的作品,区文艺工作者必须是第一作者。评奖将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得票超过参会评委的半数方为有效。
另据了解,“有为”文艺奖每两年申报评审一次,申报时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月31日;为了扩大群众的参与性,特设“观众喜爱”奖,“观众喜爱”奖网上投票网址:www.nhlib.cn/wenyi.asp,投票时间:2009年的4月2日至4月12日。
来源: 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