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菜篮子安全
为确保我区农产品安全生产、放心消费,区农业局以“农业质量年”为主题,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进一步健全覆盖全区的“全程监控、全面监测、全员参与”的区、街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级质量安全监管模式,扎实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确保了“菜篮子”安全。
加强领导,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下发全区《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各街镇农安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行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农业化学投入品单位、农业园区、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产地准出等制度,层层建立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工作落实,措施到位,全力保障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生产指导,落实监管措施。推行绿色生产理念,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重点抓好生产过程监管,扎实开展烟剂专项整治活动,将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失信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结合开展韭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种植户开展巡查指导和宣传引导,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合理用药,督促落实禁限用规定和休药期、生产记录等制度,加大质量抽检力度,着力解决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严格产地准出,强化风险防控。加大农产品质量抽检力度,针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开展专项抽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力量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在抓好基地自检的同时,充分利用现有检测设备,提高抽查频率,扩大抽查范围,重点监测蔬菜农药残留等违禁药物,及时发现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严防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销售。组织开展了2次农产品风险监测工作,抽检草莓、蔬菜样品100个;各追溯点速测蔬菜样品1192个。
加强投入品管理,净化生产源头。开展《农药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推进年活动,全面落实禁限用农药禁销制度和农药产品经营告知公示制度,实施农药经营许可,引导农资经营户建立健全进销台帐,规范经营行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辖区内农药经营示范店可进行网上申报备案、网上纪录进销货台账,做到上下可追溯,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实现农业投入品源头清洁,今年以来,检查农药生产经营单位360家次,实施农药产品经营告知公示422个。同时,在重点蔬菜基地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确保农产品生产源头清洁。
广泛宣传,营造安全消费的社会氛围。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深入街镇、市场,采取各种有效宣传手段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农产品安全消费科普知识,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消费者的防范意识。
(作者:区农业局)信息来源:区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