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南区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潮南区审计局局长 古松弟
2016年12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潮南区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6年6月29日,区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潮南区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从区本级预算执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和区教育局、人社局、环保局预算执行等5个方面共反映了16个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要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明确整改责任,各被审计单位要积极配合,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区审计局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督促被审计单位逐项完成问题整改,提高整改工作成效。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区政府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规范管理,防止再出现此类问题。区审计局按照审计职责和区政府的要求,把审计整改作为年度重要工作任务,坚持将审计整改回执、***回访等制度落实到位,把审计整改工作与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帮助被审计单位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尤其是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促进其不断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各相关责任单位也能认真对待,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逐条整改,少数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的一些问题对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能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切实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和效果。
二、强化监督,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成效
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审计部门的强化监督下,审计整改工作得到各有关单位的重视和配合,如期向区审计局报送了整改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应缴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4542.08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积极采取措施,已清理缴库。
(二)对2015年末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额度较大的问题。区财政局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存量资金消化进度,区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按权责发生制核算)列支挂存的专项资金大幅减少,至2016年11月末仅为4349万元,存量资金消化率达93.32%。
(三)历年超财力支出挂账数额较大的问题,区财政局表示:计划在2016年12月底对满2年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并收回总预算,部分用来冲转历年支出挂账;另外,暂借“陈沙公路建设资金”3213万元,11月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资金予以冲减;垫付“综合实践基地建设资金”3726万元,待省教育厅出具审核同意函再作账务调整。
(四)对个别教育费附加支出安排不合规的问题,区财政局在2016年编制部门预算时已不作类似安排。
(五)对个别预算代编未细化到用款单位的问题,区财政已落实各业务股室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将预算编制精细化作为一项重点内容来抓,除部分年初无法明确分配金额的支出预算外,其他均已细化编列到部门。
(六)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率低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要求各预算单位在编制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时按采购计划足额编列预算,未编制预算或超预算的采购需求,需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执行,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达到24593万元,同比增长115%。
(七)对已建成城镇保障性住房尚未分配25户的问题,区住建局加大宣传力度,调整申请标准和保障范围,通过摇珠分配,2016年10月已安排入住11户,剩余14套计划在2017年上半年完成分配。
(八)对农村教师调入城区未按规定退回补助金13.20万元的问题,教育部门已于2016年8月收回补助金并缴入区财政专户。
(九)对区教育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合规的问题,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及时修订了《潮南区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以杜绝类似问题。
(十)对往来款清结不及时的问题,区教育局积极采取措施,正研究资金使用方案,以清理挂账结存资金。
(十一)对部分学校工程项目无立项开工的问题,区教育局专门召开整改会议,研究整改措施,7月25日印发了《关于落实区审计局延伸审计专项资金发现存在问题的整改通知》(潮南教发〔2016〕61号),落实有关学校予以整改。7月以来,按规定办理工程项目立项手续37 个。
(十二)对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区教育局已落实有关学校予以整改。7月以来,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有33 项。
(十三)对区人社局公用经费超预算的问题,该局认真落实整改,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2016年上半年定额公用经费支出22.34万元,占年度预算的39.19%。
(十四)对区人社局挂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费”52.24万元的问题,该项资金已被财政部门作存量资金收回。
(十五)对区环保局车辆运行维护费偏高的问题,该局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实行定点加油、维修,做好“一车一卡”登记管理,成效明显,2016年1-9月车辆运行维护费11.42万元,公务车每部月均1813元。
(十六)对区环保局津补贴发放不合规的问题,已落实整改,取消了不合规的津补贴项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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