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中心幼儿园20182019学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办学基本条件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中心幼儿园创办于1980年9月,是由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直属管理的一所全日制公办幼儿园,目前为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A级单位。2011年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幼儿园;2015年6月被评为首批深圳市优质特色示范幼儿园创建单位。幼儿园占地5628㎡,建筑面积5390㎡,幼儿园环境优雅,结构合理,场室齐全,设备设施完善。幼儿园现有12个教学班,其中大班4个、中班4个、小班4个。
二、各年龄段计划招生数
小班100人;中班15人;大班20人。
三、招生对象及年龄要求
(一)招生对象
1.居住在葵涌办事处辖区内的深圳市户籍儿童,非深圳市户籍(含港澳台籍)适龄儿童。
2.父母是享受深圳市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二)各年龄段要求
小班,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中班,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大班,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四、学位申请方法
(一)学位申请
1.提前准备材料。
5月2日前,家长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入园资料。
2.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5月2日(10:00)-5月19日(23:59),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在线服务-教育-幼儿园报名”,选择入读的幼儿园进入在线报名系统,填写入园信息,上传入园所需材料,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网上报名。
3.现场提交材料。
现场提交材料时间为5月20日-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地点:葵涌中心幼儿园大厅。
家长向本园提交申请学位所需的纸质材料,幼儿园审原件留复印件,经审核符合申请要求的,幼儿园受理其申请。如果家长在指定时间未提交纸质材料到幼儿园的,则视为主动放弃学位。
4.审核申请材料。
5月22日-6月1日,本园对家长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材料齐全的,视为有效申请;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5.公布录取结果。
6月4日-6日8日,本园查验网上报名和纸质材料情况,根据录取学位类型逐一录取。通过园门外醒目位置张贴方式及时对外公布录取名单。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凭身份证号码自助查询录取结果。
(二)复核审核结果
家长对入园材料核验或录取结果有异议,请于6月22日前向幼儿园提交书面复核申请,本园于6月25日前汇总情况后报新区公共事业局进行调查处理,由幼儿园告知家长处理结果。
(三)招生补录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7日(10:00)-6月29日(23:59);
2.现场提交材料时间:7月2日;
3.审核申请材料时间:7月3日;
4.公布录取结果时间:7月4日。
(四)新生家长会及缴费注册
1.凡被本园录取的儿童,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要随时关注本园新生Q群公告动态或拨打幼儿园电话咨询,务必在幼儿园指定的时间参加新生家长会、订购园服和被子、领取缴费单等,办理入园手续。
2.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于8月23日前持《缴费通知单》到葵涌农商行(原信用社)缴纳学费。缴完学费后,把缴费单的第三联交回幼儿园门卫室,逾期将不保留学位。
五、申请幼儿园学位需现场提交的材料
现场提交的材料应与网上报名信息相符,每份材料统一用A4纸各复印一份,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原件和复印件送至幼儿园审核,幼儿园验原件留复印件。
(一)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家长填写并打印此表,一式两份(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在线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
2.儿童身份证,或出生证、通行证、护照等(无身份证或正在办理中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3.《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到社康中心办理或网上打印;
4.儿童接种证(复印姓名页和接种记录页);
5.儿童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所在家庭户口簿(复印父亲、母亲或监护人和孩子的页面);
7.住房证明材料(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等原件和复印件);
8.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
9.儿童入园体检表(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准备儿童1寸彩照一张,于8月中下旬带孩子到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入园)。
(二)非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家长填写并打印此表,一式两份(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在线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
2.儿童身份证,或出生证、通行证、护照等(无身份证或正在办理中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3.《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到社康中心办理或网上打印;
4.儿童接种证(复印姓名页和接种记录页);
5.儿童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所在家庭户口簿(复印父亲、母亲或监护人和孩子的页面);
7.住房证明材料(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等原件和复印件);
8.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9.儿童父母双方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把居住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10.儿童父母双方中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证明(参保险种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提交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11.儿童入园体检表(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准备儿童1寸彩照一张,于8月中下旬带孩子到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入园)。
特别说明1: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部门将在系统后台对家长计生信息进行审核,不需另外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
特别说明2: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台湾籍适龄儿童需要提供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出具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及《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
特别说明3:属于享受相关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4:现役军人子女享受军人子女入学优惠待遇。需到深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登记备案。
特别说明5: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幼儿园收验并留存备查。
六、关于申请学位材料的说明
(一)住房材料(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一种)
1.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原件。
如果权利人不是父母,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生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户籍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房屋租赁凭证:由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期原则上包含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房屋用途为住宅用途。
房屋租赁信息: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请到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房屋租赁信息》材料,该材料可用于学位申请中的地段确认。
3.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住房(统称为特殊住房)资料: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3)属于集体宿舍类别,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可提供房屋编码)。适龄儿童父母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盖章确认的住房证明材料。集体宿舍证明的出具单位需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如属第三方劳务派遣,则需出具适龄儿童父母与第三方公司劳务合同及第三方公司与该儿童父母所在用人单位服务合同。
(4)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以上特殊住房证明(样本),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在线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有需要的自选打印。
(二)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提供方法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人的相关资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2.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3.未在指定时间段申请学位的。
七、录取方法
按照本园招生计划人数,根据学位类型逐一录取,录满为止。学位类型为:
第一类型:大鹏新区户籍,在葵涌办事处辖区内购房(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办事处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或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军产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所属辖区办事处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二类型:深圳其他区户籍,在葵涌办事处辖区内购房(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办事处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或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军产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所属辖区办事处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三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在葵涌办事处辖区内购房(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办事处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或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军产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所属辖区办事处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四类型:葵涌办事处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葵涌办事处辖区内租房;
第五类型:大鹏新区内非葵涌办事处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葵涌办事处辖区内租房;
第六类型: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葵涌办事处辖区内租房;
第七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父母或监护人在葵涌办事处辖区内租房。
说明1:在同等条件下,非深圳户籍儿童的父母双方中一方有深圳市居住证的可以优先录取。
说明2:在同等条件下,非深圳户籍儿童的父母双方中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的,按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月份数累计相加数大的优先录取。
八、其他提示
(一)幼儿园报名咨询电话:84207460。
(二)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咨询电话:28333040。
九、已备案收费项目及标准
葵涌中心幼儿园于2011年1月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幼儿园,根据《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深发改【2015】26号),我园将严格执行省一级园的收费标准,所有收费标准均在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备案,以下是我园新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收费项目:保教费1008元/月,5040元/学期;伙食费300元/月,1500元/学期;合计6540元/学期。
(二)代收费项目(待收费项目均为家长自愿选择):被子150元/套;夏装园服45/套,秋装园服55/套,冬装园服70/套。
大鹏新区葵涌中心幼儿园
2018年4月24日